可办理濒危证的产品审核条件 物种来源证明。申请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产地省级**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本省的应提交产地市、县级**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申请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提交对方(出口国)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再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 注册登陆农业农村部1, 办理《水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15个工作日 需提供资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进出口权经营证明书 3.涉外合同 4.国外CITES证书 5.前一步办理的《*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 6.《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水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二)申办**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一式3份): 1、申请报告(书面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出口**动植物申请,写明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物种、数量、来源、用途等)。 2、*人民共和国**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凡申办**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表。表内相关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材料需打印)。 3、进出口合同或协议。